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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加快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

  我市海洋产业增加值争取到2015年翻一番,达到2200亿元。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进一步改善,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各类海洋功能区监控率达到100%,海洋功能区海水质量达标率在95%以上,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得以提升。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强市。

  (四)发展海洋产业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突出产业特色。完善我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体系,明确功能区定位,合理布局,保证重点行业的岸线用地;在深港合作基础上,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凸现我市海洋产业高端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特色。

  --坚持科技兴海,推进自主创新。发挥我市高新技术优势,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高海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海洋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

  --坚持依法管海,开发与保护并重。推动完善涉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海洋管理和执法机制、健全海洋灾害预警和防范体系,实现开发与生态修复、养护相结合,促进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推动我市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港口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区域竞争力

  (五)继续实施"大港向强港转变"战略。着重加强主枢纽港的集装箱运输系统的建设,重点建设盐田港区、大铲湾港区、蛇口港区等专业化集装箱泊位,提高港口效率。在港区后方规划港口配套设施用地,合理布局加工服务基地,积极打造物流业的总部经济,使我市发展成为亚太地区的物流枢纽中心之一。

  (六)延伸深圳港功能,建设新型"内陆喂给港"。鼓励港口企业在各集疏运体系的交通节点地区建设"内陆喂给港",大力发展沿海运输和江海联运,协调港区、公路、铁路的衔接,打造完备、快速、便捷的集疏运体系,提高海洋综合运输能力;积极、主动地融入全球物流供应链;淡化行政区划界限,实现城市功能互补、产业整体布局、设施资源共享,加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

  (七)建立健全航运高端产业的配套服务体系。通过大力发展港口经营、船舶服务、船舶融资、海事保险、资金结算等航运服务高端产业,整合咨询、培训、代理等中介机构,积极培育港口配套服务产业链,充分利用我市金融产业优势,打造世界级的港口金融区。

  三、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抢占利用海洋资源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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