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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潮府办〔2008〕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省的要求,市政府于今年6月份分解下达了全市2008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万人的任务(潮府办[2008]39号)。考虑到各县、区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与户口分离、外出务工等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原任务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调整为25万人。其中:潮安县4万人,饶平县8万人,湘桥区10.8万人,枫溪区2.2万人。
  二、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调整后的参保任务,采取积极措施,创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程序,简化办事手续,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
  三、市政府在明年初组织对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全年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任务的县、区,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10万元;未能完成全年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任务且完成比例最低的县、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市政府将对其分管领导及劳动保障局的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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