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府发〔2008〕6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能源办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成都市单位GDP能耗指标统计办法》、《成都市单位GDP能耗监测办法》、《成都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
成都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成都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成都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以下统称“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节能和减排工作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22.6%和56%、氨氮排放量削减39%,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是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期,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还较为严重,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新的复杂形势:一方面,能耗相对较低的第三产业受到较大冲击,灾后重建将拉动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不足,污水处理厂和小流域治理项目污染物削减量不够。此外,我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基础还比较薄弱,目标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加大了工作开展的难度。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个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扎实推进“三个体系”的建设。
二、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
建立完整、统一的能源统计和主要污染物总量统计制度。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方式,明确各项能源和污染物指标的核算方法,按规定做好各项指标统计,按时报送数据。
建立科学、有效的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体系。加强对各项指标数据质量的动态监测,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的核算机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加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降低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三个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纪律,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未经有关部门审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
三、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三个体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科学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尽快建立并发挥“三个体系”的作用。
各区(市)县政府要对本地区“三个体系”建设负总责,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协调、层层落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资金、人员到位和各项措施落实,加强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跟踪掌握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要充分调动有关协会和企业的积极性,明确责任义务,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对资源能源消耗的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树立节能减排的先进典型,揭露曝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倡导合理消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单位GDP能耗指标统计办法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办)
一、总体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原则。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单位GDP能耗统计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我市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健全以普查为基础,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完善能源统计调查品种,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节能降耗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按照全市能源统计制度和GDP能耗指标统计办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抓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本部门能源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要强化本地区节能降耗的部门机制,认真落实能源统计核算的部门职责,完善本地区能源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培训。社会各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商品检验、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能源统计调查内容及范围
(一)能源生产统计。健全能源产品统计目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产品产量实施季度统计制度;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煤炭、电力等产品产量统计制度,凡是安全监管部门核定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规模以下煤炭生产企业均纳入能源统计范围。(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
(二)能源流通统计。以地区间能源产品流入与流出统计为重点,建立健全能源流通统计,统计对象包括煤炭、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品种。各能源品种的统计办法及范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