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业务系统: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从网上办理,使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在网上审核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作出决定;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在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补正、暂停、退回、多项处罚并案等各种操作,并记录异常操作理由;对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能进行自动提醒,对超越法律、法规限定及自由裁量限定的处罚决定能进行控制和提醒;具备流程合法性检查、材料完整性自动审查、各岗位操作痕迹保留、存档材料打印功能;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均应向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报送,并在业务系统中至少保留三年。
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开发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工作步骤
(一)清理审核阶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审核市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前一段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加快编制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
(二)建设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对各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深入开展调研,摸清我市整体情况,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确定我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进度和具体措施,制订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按照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先粗后细逐步完善、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网上监察、法制监督系统相互协调、齐头并进。确保到2009年6月底前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下半年,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在做好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增加接入单位覆盖面、丰富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要结合我市实际,开发具有我市特点的应用服务项目,迎接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的正式验收。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