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09年“元旦”即将到来,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09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