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4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符合灌区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景电灌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关系,兼顾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做到建管并重;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景电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景电灌区发展规划、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等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负责景电管理局工程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3.承担景电一、二期灌溉供水,恢复15.2万亩灌溉供水和向民勤跨流域调水任务。
4.负责灌区人畜饮水和灌区公益性生态林灌溉用水。
5.负责景电灌区水费征收、使用、管理。
6.负责本局劳动、人事、治安保卫和水利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灌区安全防汛。
8.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