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
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年初政府与行政执法部门、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要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行政执法部门与所属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并将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
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1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市县政府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对本地区依法行政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路子,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省依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指导示范县开展依法行政创建活动,推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重视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因经费不足、设施短缺导致的执法难问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的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没收入和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