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芝岐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芝岐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刘芝岐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退休;
李晓玲同志担任的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长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