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食监函[2008]57号)
各设区市局,省质检院:
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百姓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打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两节”期间不发生中毒、死亡和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目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全省人民欢度祥和平安的节日。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白酒、婴幼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和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以及具有区域特点的生产相对比较集中的食品。
(二)重点单位。C、D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卫生条件差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重点项目。严厉打击制假制劣黑窝点,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按照分区划片的原则,全面检查,不漏一厂一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量化指标,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采取包干制办法,确保检查到位、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对每家被检查单位必须要有检查记录,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留给被检查企业,确保本次监管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获证企业检查力度。立即开展对获证企业检查,深入生产加工现场,检查生产条件是否保持、 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把三关”检验是否到位(原辅材料准入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是否存在制假制劣行为,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要立即下达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并监督整改到位。
(三)加大小作坊的监管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掌握季节性恢复生产品种和新增小作坊的情况,及时检查到位,是否办理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是否具备加工食品条件。对签订承诺的小作坊,严格实施“二证一书一标识”监管,限定区域销售,督促小作坊保持签订承诺书生产和卫生条件,严防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对白酒加工小作坊,要逐家检查,是否有用使用酒精勾兑情况,一经发现,坚决关闭;对无证无照的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小作坊,责令停产改造,并报当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关闭;严厉查处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并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