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商配字[2008]10号),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工本费,其中包括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工本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