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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取消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配字[2008]10号),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工本费,其中包括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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