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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及土建附属设施改造设计方案审查会专家组意见的函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及土建附属设施改造设计方案审查会专家组意见的函
(浙交办〔2008〕356号)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0日,我厅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设计方案审查会,并形成了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现将专家组意见随文印发,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实施不停车收费(ETC)第二阶段工程的车道布局,补充沪杭甬高速省界大云入口车道安装计重设备的有关内容。你公司应尽早开展相关的征地拆迁工作,以确保ETC第二阶段工程在3年内建设完成。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
计重收费及土建附属设施改造设计方案
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2008年12月20日,浙江省交通厅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集团公司、省公路局、沪杭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议听取了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设计介绍,与会人员在审阅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专家组吸纳各方意见后,综合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专家组认为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设计文件,资料较翔实,内容较全面,提交的《设计方案》基本可行。

  二、主要审查意见
  (一)交通量分析预测是采用实测交通量和预测交通量进行的,方法基本可行。建议补充对现有交通量与原有预测交通量验证的内容。
  (二)《设计方案》中的近期方案和远期方案宜改称为一期方案和二期方案。对大云、杭州、萧山三个收费站的分期实施的内容作进一步论证。
  (三)采用一岛双亭收费提高通行能力的方法对计重收费车道的效率建议作进一步分析研究。
  (四)机场收费站的改造要考虑机场路改扩建的因素,做好衔接协调工作,
  (五)建议补充新旧混凝土路面的连接方法的内容。
  (六)完善和优化交通标志的设置。
  (七)建议下一阶段补充收费站改造的施工组织方案,以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营。
  (八)称重设备系统的相关数据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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