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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矿山环境问题较突出,通过对全市近430个矿山进行的环境现状调查,矿山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在方城四里店-拐河莹石、铅锌矿采矿区、桐柏朱庄-大河多金属采矿区、淅川县马蹬镇石煤采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南召板山坪-南河店铁矿铅锌矿采矿区、上集-大桥大理石灰岩采矿区。在金属矿区均有废渣、尾矿堆放,为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物质来源。据调查,至2006年底矿山地质灾害威胁3473人,1297亩耕地,1501间房子,威胁资产6123.5万元。
  全市矿山地下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民房、道路、水利设施破坏、重大工程边坡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矿山采矿造成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全市因采矿破坏土地面积约一万多公顷,部分为农用地,年复垦率低于20%,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造成大量土地耕作层被破坏,虽然砖瓦粘土企业已关停,但是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较少。
  矿山“三废”的排放,造成地貌、植被、岩土及大气的破坏和环境污染。采选矿产生的废水,污染农田,废石堆放压占大量土地,石灰岩、大理岩、饰面大理岩的开采造成崩塌、滑坡,建材采矿每年破坏植被新增面积可达几百公顷,虽然部分建材矿山企业已关停,但是目前基本未进行治理。
  随着国际国内矿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特别是铅、锌、金、银、铜、钼、钒等矿种,新一轮的采矿热开始兴起,一些地区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的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新出现混乱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整治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重点矿种、重点矿区要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采矿者要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予以坚决打击,要加强动态巡查,发现苗头,坚决整治,不使其蔓延。
  近年来由于五氧化二钒价格的暴涨,在淅川县的毛堂乡、寺湾镇、西簧乡等钒矿资源丰富的乡镇,出现了疯狂偷采、盗采钒矿资源,非法冶炼钒矿的现象,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虽然县政府在2004年炸毁了所有冶炼厂,严格查处违法采矿,但是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偷采钒矿的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
  纵观全市矿山环境的现状,在四里店莹石、铅锌矿区、二朗山-毛集金、铜、银、铁矿区、板山坪-南河店铅、锌、铁矿区、上集-大桥大理岩、灰岩矿区、老庄钼、大理石矿区、淅川的钒矿区,由于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较多,保护与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环境恢复和治理难度较大。
  重点矿种如金、铅、锌、铜、钒、铁、煤、石油等的开采矿区,可能会有新的矿山开始建设,原有的矿山可能会扩大规模,对矿山环境的压力可能加大。重点矿区如淅川的钒矿区、方城的铅锌矿区、桐柏的金、银、铜等多金属矿区、碱矿区、镇平的钼矿区、南召的大理岩、煤、铁矿区,内乡的大理石、金矿区、西峡的金红石、石墨矿区、卧龙区的蒲山石灰岩矿和独山玉矿区,尽管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了监管,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存在着偷采、盗采、滥采矿产资源、破坏矿山环境的现象,局部矿山环境有恶化的趋势。建议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采取更加严历的处罚措施,发动群众,加强监督和举报。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有利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护人民健康为准则;以重点解决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依靠完善的法规制度、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环境保护、监测监督和防治体系。发展生态矿业,建立矿业循环经济,走矿产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的发展道路,有效遏制矿山环境的恶化,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矿山环境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把矿山环境恶劣、危及人民生存的区域作为保护和治理的重点。
  (二)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并举。
  (三)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掌握南阳市矿山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以治本为原则,标本兼治,使矿山开发建设与环境承载力相统一。优先抓好区内有广泛影响的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树立典型示范工程,带动和推进全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转变矿产资源的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
  (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矿山企业作为矿产资源开发的主体,必须承担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义务。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保护和治理的投资力度,改善矿山的生态环境。
  (六)坚持“政府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原则。要重视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目标是:以创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采矿活动,以矿山资源整合为契机,使矿山企业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清洁化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矿产开采引发的环境问题。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治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和科技部颁发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结合南阳市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控制指标。在规划期内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复垦率达到85%;矿井排水和选矿排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25%以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治理率达到35%以上。部署10个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工程区;实施治理示范工程30个;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使矿山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灾害损失量显著减少,矿区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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