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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减排工作共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附表1-2
  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建设

序号

县(市)、(区)

要求规范设置标志牌的建制镇水源保护区个数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协办单位

1

城厢区

6

各县(区)政府

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2

涵江区

4

3

荔城区

2

4

秀屿区

1

5

仙游县

8



  附表1-3
  莆田市水源保护区围网或隔离带建设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

序号

县(市、区)

建制镇

水源保护区

围网或隔离带总长(米)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协办单位

1

仙游县

赖店镇

东溪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0

各县(区)政府

11月20日前

全面完成。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2

荔城区

西天尾镇

石盘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0

3

城厢区

华亭镇

朝阳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0

4

涵江区

江口镇

东方红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0

5

秀屿区

埭头镇

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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