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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下发《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下发《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畜水[2008]155号)


各县区养殖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市民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决定开展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巩固和扩大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保障广大市民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与工作目标
  根据节日期间畜产品消费特点,以生猪、牛、羊和家禽等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养殖、屠宰、经营、外来报验、消费等为重点环节,以各类养殖场、养殖基地、屠宰厂、肉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为重点区域,分别开展牛、羊肉报验、生猪及其产品屠宰报验、养殖业投入品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
  力争两节期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率达100%,畜产品上市经营持证率达100%,外来畜产品报验率达100%,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畜水产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病害肉”、“注水肉”、“私宰肉”等各类问题肉不上市,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时间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25日,为期40天,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20日)、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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