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张政办函〔2008〕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张家界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
(2008-2012年)

  为加快发展我市休闲农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农业旅游农业的意见》(张发〔2008〕8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休闲农业现状

  我市具有丰富的休闲农业资源,通过多年努力,休闲农业已初具规模。2007年,全市休闲农庄、农家乐共180家(其中五星级农庄2家、四星级农庄2家),实现总收入1亿元。目前,一批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休闲农业项目正抓紧实施。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我市休闲农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世界旅游精品为主线,以完善和服务于旅游业的发展为重点,充分展示乡村自然山水、农耕文化、民族习俗、农家生活等特点,让游人进入天然、野趣、清新、恬静、自然的五彩世界,欣赏和体验山水画、田园诗、民俗歌、生活曲,享受农家的休闲、娱乐、饮食等传统活动,达到享受自然、亲近自然、陶冶情操、舒展身体、放松自我的目的,努力使休闲农业与旅游业融为一体,成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旅游休闲新的靓点、农民增收新的突破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乡村自然资源、农业资源、人文资源、民俗文化资源为旅游吸引物,突出乡村特色和乡土风情;坚持市场定位于城市,把面向城市市场、为城市游客服务作为主要目标任务,为游客提供实践和参与的机会,增加游客对农村的认识和农村生活、农业生产的体验;坚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主导,走具有特色的多种经营发展路子;坚持政府引导、投资者自愿,由政府规划休闲农业发展区域,引导投资者发展休闲农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