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基础设施主要解决林带的灌溉问题和制作管护责任牌、林带生态保护宣传牌。灌溉设施包括机井、电力、水泵及附属设施,灌溉方式采用活动水带灌溉。机井按照绿化林带长度每3公里沿路品字形布设,共需打井38眼。管护责任牌,在公路涉及的区县交界及与渭南、宝鸡市的交界处设立管护责任牌8块;宣传牌在公路的主要平交处等地段设立林带生态保护宣传牌12块。
六、工程投资和补助标准按照环山旅游路绿化工程总体规划和作业设计投资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工程建设总投资8393.78万元,其中市级投资补助6253.50万元(市财政投资5853.50万元,市发改委投资400.00万元,区县财政补助2140.28万元。
(一)工程费5977.14万元,占总投资的71.21%。
其中:1.生态景观林绿化工程费4271.42万元,以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完成,具体的投资补助标准以招标结果为准,招标结果(中标价)控制在生态景观林绿化工程费投资总额以内。生态景观林在阶段验收后拨付中标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后拨付中标价款的30%,施工单位养护期满后,拨付中标价款的20%。
2.经济林绿化工程,实施主体投资整地、浇水、抚育、管护等费用,市财政每亩补助种苗、栽植费暂按655.16元,共计补助834.94万元,实际补助标准以栽植经济林树种验收结果为准;区县财政每亩补助种苗、栽植费72.80元,共计补助92.7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实行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第一年奖励补助60%,工程第二年验收后奖励补助40%。
3.生态景观林后期管护经费,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养护费的5%概算,每年每亩补助200元,补助6年,合计378.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5%,共补助94.50万元,区县财政补助75%,共补助283.50万元。
4.基础设施工程投资400.00万元,按市林业局审批的基础设施工程计划作业设计,由市发改委拨付区县实施。
(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05.35万元占总投资的25.08%。
其中:1.勘察设计费156.09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84.20万元,市级管理费33.23万元,招投标费用18.00万元,由市财政局在工程开工后按计划的80%拨付市林业局待决算评审后按实际评审结果补拨。区县管理费49.83万元按建设计划拨付区县财政局。
2.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占用土地租金1764.00万元,由区县政府解决。
(三)基本预备费311.29万元,占总投资的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