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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管理工作,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达80%以上;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负责设置城区禁鸣标志,城区内所有车辆禁止鸣笛,实行客货分流,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在68分贝以下;查处途径城市未经封闭运输散装物质的车辆;负责提供市中心城区人口、全市机动车注册、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等数据。
  市交通局:抓好交通干线噪声管理工作,禁止不洁客货车辆入城。
  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监督管理,对城区医疗废物处置活动中疾病防治进行监督;督促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率达100%;负责提供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理量台帐。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全市工业增加值、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标煤)、全市煤炭消耗量(标煤)、清洁能源使用量(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数据。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负责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噪声监管工作,取缔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文化娱乐场所,督促产生噪声的文化娱乐场所依照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将文化娱乐噪声降低到56分贝以下。
  市监察局: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城考”工作经费和环保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经费。
  市国资委:负责抓好所管国有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制定清洁能源推广优惠政策。
  市人事局、市编办: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县、区环境保护局全部独立,并落实人员编制。
  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加强嘉陵江、南河河道水环境管理,查处沿河倾倒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负责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
  市工商局: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职责,把好环保准入关;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城区清洁能源推广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学生食堂、生活污水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城区清洁能源推广等工作。
  市畜牧食品局: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管理,督促业主完善养殖废水治理设施,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规模养殖“零排放”技术,杜绝养殖废水直排河道。
  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村沼气工程,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防止面源污染。
  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做好城区绿化工作,负责提供市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
  市爱卫办:统筹抓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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