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提高山区公路建设标准技术等级。到“十一五”末期,实现市道系统以一、二级公路为主,区县道路系统以三级为主,乡道系统以四级为主的目标。
  (二)加快山区公路联络交通线建设。根据山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快山区县联络线和乡镇联络线的建设,完善县乡公路网络。2009年开展山区旅游联络线规划、选线和设计工作,2010年全面启动主线620公里和支线330公里建设工作,并力争在3年内实现从京西南到京东北全线贯通。
  (三)加快山区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本市乡村公路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通畅工程”,改造山区道路路面,提高乡村公路通行能力、抗灾能力和路面铺装水平。按照《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山村街坊路、公厕改造、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工程的建设步伐,到2010年,山区村实现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覆盖。
  各项工程在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确保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山区生态建设投入力度
  (一)继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编制《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水平和质量。将水土流失年治理任务从310平方公里提高到500平方公里以上。到2015年,完成剩余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任务,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33条。
  (二)实施宜林荒山绿化和低效林改造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从2009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完成约2.75万公顷(41.2万亩)宜林荒山的绿化任务,基本实现宜林荒山全部绿化的目标。荒山造林绿化工程按6000元/亩的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全额投入,按年度计划安排实施。2009年完成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全面启动,用5至8年时间完成20万公顷(300万亩)的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工程任务。
  五、加大对山区低收入村、农户的帮扶力度
  (一)继续加大对山区低收入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十百千”产业致富工程和搬迁村后续产业发展工程,认真落实《百村万户一户一棚援助型设施农业工程实施办法》,引导区县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帮助低收入村、农户确立可持续增收的产业项目。
  (二)加大对山区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优先将有转移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范围,实行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一条龙免费服务,帮助其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扩展到山区就业困难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轨。从2009年起,山区没有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