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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道路公园小区命名更名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道路公园小区命名更名的通知
(许政[2008]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依法加强地名管理,规范使用法定的标准地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78条道路、7个小区、1个大厦予以命名,对3条道路和2个公园予以更名。

  今后,城乡规划部门制作的规划图,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传媒都要使用标准地名。城乡规划部门在制订和审查城市建设规划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地名管理部门申报地名,经批准的地名,方准予在规划图纸和设计书中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过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命名和更名地名。对已建成的道路,地名管理部门要及时设置路名标志,并督促各专业管理部门设置地名标志。

  附件:许昌市部分道路公园小区名称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许昌市部分道路公园小区名称

  一、老城区道路(12条)

  1.观荷巷。市广电局北侧,西起东顺河街,东止文峰路。

  2.西湖西巷。市建委北侧,自劳动路向西延伸,京广铁路以东。

  3.凭心西巷。凭心街西侧,自东北向西南斜向延伸,北起凭心街北段,南止颍昌路。

  4.塔湾街。许昌博物馆南侧,西起文峰路,东止文博路。

  5.塔东路。文峰游园东侧,北起莲城大道,南止塔湾街。

  6.学子路。市十二中东侧,北起望田路,南止新兴路。

  7.万丰路。八一路以北,万丰蔬菜市场西侧。南起八一路,北止清潩河。

  8.文峰南路。市公安局西侧,北起新兴路,南止许由路,文峰路取直向南延伸部分。

  9.春秋巷。春秋广场东侧三条小巷,东西走向,从北向南依次命名为春秋一巷、春秋二巷、春秋三巷。

  10.新天街。五一路北段西侧,新天花园北侧,西起延安路,东止五一路。

  11.府前街。曹丞相府前,西起四新街,东止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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