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饮业。餐饮业单位数量多、分布面广、能源消费品种较多、调查难度大,将其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部分进行调查。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从业人员40人以上,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实行全面调查,全面建立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能源消费量统计调查制度。对限额以下餐饮企业实行重点调查,取得样本企业单位营业额和能源消费量数据,按照限额以下餐饮业营业额资料推算其全部能源消费量。
调查内容: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
调查范围:限额以上企业,限额以下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限额以上企业组织全面调查,限额以下企业重点调查。
实施单位:自治区统计局。
2. 交通运输业。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建立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1)铁路、航空、管道运输业。
调查内容:广西境内的煤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消费量等数据。
调查范围:铁路、航空、管道运输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全面调查。
实施单位:南宁铁路局、中石油广西分公司、中石化广西分公司。
(2)公路、水上运输和港口。
公路、水上运输和港口是指从事公路(包括城市公交)、水上营业性运输和港口装卸业务的企业(包括个体专业运输户),不包括社会车辆和私人家庭车辆的交通运输活动。运输企业管理分散、流动性强,需要对不同性质的运输企业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在从事营业性公路、水上运输的重点企业和港口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的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并在工作规范化以后逐步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部专业运输企业。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实施典型调查,按照单车(单船)年均收入耗油量或单位客货周转量耗油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数量,推算其能源消费总量。
调查内容:汽油、柴油、燃料油消费量等。
调查频率:年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对重点专业运输企业和港口全面调查,对从事公路、水上运输的个体专业运输户典型调查。
实施单位:自治区交通厅、统计局。
(六)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能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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