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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第十八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年第十八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每年举办一届科技活动周的决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1月9日至13日在南宁市举办2009年第十八届广西科技活动周(以下简称“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创新跨越,科学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举行“2009年第十八届广西科技活动周开幕式暨科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奖励2008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二)举办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2009年1月9~12日,在广西展览馆举办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展示我区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成果及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

  (三)开展专题科技活动。组织广西产业发展系列论坛、技术转移专项行动、“双休日博士教授科普讲座”十周年系列活动、科技人才交流会、科技报告、科普宣传等专题活动。

  (四)进行科技宣传。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宣传“科教兴桂”思想,宣传科学发展观思想;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我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重大决策,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自治区科技进步法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等内容。

  三、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展示广西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成果为重点,主要开展表彰奖励、展示交易、科技专项行动、科技论坛、科学普及、科技宣传等活动。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表彰创新典型,营造创新氛围,激励创新热情;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转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广西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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