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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8]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定西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染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定西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染整治方案

  针对定西市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现状,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甘政发〔2006〕73号)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建议书》(甘环函发〔2008〕91号)精神,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开展淀粉类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力争使我市淀粉类加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

  全市范围内马铃薯精淀粉加工企业和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各类淀粉类产品的工业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淀粉加工点。

  三、整治任务

  1、对辖区内淀粉类加工企业在前期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市政府“倡优扶大、禁劣限小”的产业政策,引导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向精深化方向发展。对产能过剩和淀粉企业污染严重的县区,原则上不再审批精淀粉企业产能新增项目。

  2、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要加大关停力度。各县区要依法查处并关闭辖区内万吨以下的淀粉加工企业。

  3、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马铃薯淀粉类加工企业,凡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必须停产整治,限期补办环保手续。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在未完成整治工作前,不得开工生产。

  4、对已经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必须停产整治。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未建设完成环保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

  5、对已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调试进度,尽快投入运行。要积极与项目环评审批单位联系进行采样监测,加快环保验收进度,切实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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