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转拨预算资金情况。主要检查主管预算单位是否按照预算和财政制度的规定转拨资金,有无资金不及时拨付到位,挤占、挪用的问题;有无超越预算级次拨款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等。
3.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机关是否按照预算、财政制度所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方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是否达到应有的社会经济效果。
4.部门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情况。主要审查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足额地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科目、缴款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或者拖欠的问题。
5.部门单位内控制度情况。重点审查部门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检查单位内部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分工是否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有关的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和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五)对专项资金的审计
1.专项资金申报立项情况。重点审查专项资金是否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无违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宗旨,盲目和随意立项,浪费国家资金。通过调查、观察、分析等方法,对项目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查,核实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决策是否科学合理。
2.资金拨付和项目情况。重点审查资金是否逐级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滞拨问题;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或不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的问题。通过有重点的详查或抽查等方法,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依据资金性质、指标、规模、用途、拨付路径进行跟踪审计。同时从账证及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按照重要性原则,检查使用程序是否合规,各项支出有无严密的审批手续,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合规。
3.单位各项管理和控制制度情况。重点审查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管理制度,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和浪费。审计时采用查阅法和测评法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审查资金管理和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内控制度,是否制定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责任制、跟踪反馈、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同时通过调查、访谈、座谈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有无流于形式的制度和措施存在,评估制度、措施的执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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