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给农村低保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
4.给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慰问金50元;
5.给“三无人员”每人发放慰问金50元。
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0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妥善安排困难职工生活
给以下三类困难职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200元: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
二是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时间: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5日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四)发放冬季取暖用煤
给全市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发放1吨冬季取暖用煤。时间:2008年12月1日-12月30日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物价局
以上“温暖行动”中各项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项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完成。
(五)“温暖行动”启动仪式
2008年12月底(时间另定)在人民广场举行“温暖行动”启动仪式。
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云岩区政府,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总工会
三、经费来源
此次“温暖行动”中各项活动经费由财政和价格调节基金承担。
四、宣传报道
有关单位要做好“温暖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项活动报道要统一在“温暖行动”总名称之下;邀请中央、省新闻单位,组织市级新闻媒体策划系列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此次“温暖行动”,成立贵阳市2009年元旦、春节“温暖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等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袁 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