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筑府发〔2008〕1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的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决定对229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转变管理方式;决定下放45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到区、县(市)实施。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2.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转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229项)
一、转为管理服务事项(170项)
市规划管理局(2项)
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市民政局(1项)
1.遗体在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逾期存放审批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项)
1.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
2.结建防空地下室平时开发利用备案审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项)
1.安全培训机构四级资质认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3.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初审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项)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许可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
3.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4.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批
市民宗局(4项)
1.筹备设立寺、观、教堂的审核
2.大型宗教活动审核
3.跨规定教务区域进行宗教教务活动的审批
4.民族成份确定
市财政局(16项)
1.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或者采购外国货物、工程、服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