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不合格市场主体。二是强化大要案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提高农民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三)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调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及时通报情况,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健全对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09年1月10日)
督促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在食用农产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品种,并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检查
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落实情况;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检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的监督监测,依法查处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的违法行为;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曝光一批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强化大要案查处;广泛开展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宣传培训活动。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做好阶段性生鲜乳整顿、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