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双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双节”市场消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市场情况,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监测。各地要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制品、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并加强对成品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景点门票、旅游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
二、要继续加强对市场的调查巡视工作。各地要加强“双节”期间市场巡视,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动态情况,认真分析价格走势,抓好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的反映,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