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的批复
(渝府〔2008〕206号)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请示》(九龙坡府文〔200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区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评估专家组对九龙坡区创建教师进修学院工作的评估验收意见,市政府同意设立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
二、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是以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基础,整合区内教师教育资源设立的现代教师培训机构。学院以教师教育为主体,承担本地区或相邻地区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与服务;指导本地区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并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由九龙坡区政府领导,九龙坡区教委管理。
三、请你区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区级教师进修学院建设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23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力争把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