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导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存贷比按75%管理,对支农企业在贷款规模上给予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对投资我市成长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补助。积极支持典当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服务。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中小企业开展集合发债工作,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市国资委会同南平银监分局根据国家、省上有关规定,拟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方案,争取尽快开展试点工作。
6、积极支持企业上市。各级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对本地区上市后备企业逐一调查摸底,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列入上市辅导期的后备企业,要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上市服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问题。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确权的,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予以支持。
二、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
7、加快出口结汇速度。市外汇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外汇指定银行加快国际结算速度。对商务部和省外经贸厅确定的“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福建省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以及我市“出口成长型企业”,持续经营一定年限且无违规记录的,对其在出口实绩内的业务实行灵活、快速的结汇办法。
8、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各级国税部门对申报单证齐全、电子比对信息通过的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致使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的企业,可由企业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准后,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企业应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
9、降低出口收汇风险。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实际缴纳的保费,由市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各金融部门要积极拓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10、加快外贸出口营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对我市外贸出口起重要支撑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出口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推进外贸营销商务平台建设,支持我市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设立自主营销网络,扩大出口规模。对加入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会员企业,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