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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2、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在线服务、网上审批等业务,着力打造服务企业的便捷通道。市经贸委“南平经贸”信息网要加快优化升级,建成发布经贸信息、征集企业意见、解决企业困难的重要电子平台,并与全省工业企业服务网实现对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附件:南平市暂停收取的涉及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南平市暂停收取的涉及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单 位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元)

收费依据

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能力鉴定费

260元/人

闽价服〔2006〕387号

2

市国土资源局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19-1180元/幅

价费字〔1992〕176号,目前未收

3

市城乡勘测大队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1:2000  50元

1:500  8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76号

4

市防空办公室

人防易地建设费

六级防空地下室(1400元/平方米)

五级防空地下室(1600元/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闽价(2002)房133号、闽价(2003)房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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