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督物业小区定期开展居民教育和小区卫生检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现象。
(三)监督物业小区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和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第二十条 市教育局职责
(一)负责监督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二)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三)加强学校课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四)加强学校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和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
第二十一条 市供销社职责
(一)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行业管理制度。
(二)负责实施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指导和督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设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市容环境与卫生的要求。
(三)建立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对卫生脏乱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可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有关部门应在接到建议处罚函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采纳或处罚情况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反馈。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局职责
(一)保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经费的落实。
(二)监督创建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经费使用。
第二十三条 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白云国际机场区域内所有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负责组织实施白云国际机场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职责负责城区铁路站、线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对所负职责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爱卫办备案;每半年至少自查重次,做到有检查方案、检查具体内容、检查后意见反馈等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