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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保政发[2008]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和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

  据气象资料分析,今冬明春,我市极端气候有可能频繁发生,气候和物候条件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春旱较常年偏重发生,森林火险等级将接近或偏高于常年平均值,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很高。森林防火是事关社会稳定、资源和生态安全及林业发展大局的主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200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气象等不利因素对森林防火工作造成的影响,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林业生态体系、生态文明与产业体系建设为主线,不断深化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指挥体系,实施科技防火灭火战略,加快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应急救援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密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突破80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突破821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案查处率达8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工作目标。

  二、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和回良玉副总理提出的“三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今冬明春工作的重中之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任务、目标及具体责任人,真正把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到实处,延伸到基层,把具体工作落实到管理部门和驻林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巡护、监测、管护人员身上,确保“认识、人员、经费、措施、指挥”五落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开展。

  (一)狠抓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一要落实政府一条线责任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行政一把手的责任贯穿到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真正构筑起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负全责的领导机制。二要落实林业主管部门一条线责任制。牢固树立“生态立市林业为先,林业发展保护为先,保护工作防火为先”的理念,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市、县林业局长、林场(保护所、站)长、林业站长、护林员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三要落实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责任制。按分工挂钩县区和乡镇适时开展检查督促指导,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四要落实山头地块包片责任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五要落实好林区群众防扑火责任。把农户的利益与森林防火责任挂钩,确保每个农户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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