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五、强化预警监测,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面对今冬明春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防火工作人员要进入战备状态。对可能发生大火的林区、自然保护区、中缅边境一线要重点布防,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和林区保护;各瞭望台人员要及时上岗就位,密切监视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对省市通报的卫星热点,各级要认真核查,如实及时反馈;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要提前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备足扑火物资。各级要按照抢险救灾的要求,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并使各级党政领导每人持有1份当地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准确掌握扑救指挥程序,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这一主题,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杜绝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处置火情时一定要做到:在战略上必须坚持快速反应,高度重视火灾扑救工作,贯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在战术上必须坚持复合型打法,灵活运用“打、烧、围、堵、控、清”等战法,高度重视安全和实效,遵循以“山情、林情、火情”为基准的作战行动准则;在扑救力量配置上必须坚持森林消防专业队的攻坚作用,高度重视地空配合、复合编组,从扑火头、清余火、守火场及扑救保障上组成有机的扑救整体;在扑救指挥上必须坚持挂牌指挥、责任到人,靠前指挥,人到火场;在扑救行动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重点火险区、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扑火救灾应急方案,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地在扑火时要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和各种民兵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为辅,要加强扑火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组织、人员、扑火工具、车辆落实到位。每个县区至少有1支季节性的专业扑火队,每乡镇有1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每村有1支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各类扑火队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员的扑火和紧急避险技能,一旦发生火情,迅速赶往火场,按照“三打”、“三不打”的要求,科学、安全、高效的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各级防火办要加强内业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一支身体健康、热爱防火事业、具有公文写作、计算机和无线电管理等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要加强防火值班调度,认真落实和解决好防火值班人员的值班和通讯补助,确保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归口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依纪、依法查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