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水人〔2008〕58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目前正值冬修水利大好季节,随着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水利投资和建设迎来新的高潮,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水安监〔2008〕540号),保持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我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以来,我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由于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大,许多水利设施设备老化失修,存在较多的历史欠账和安全隐患;大规模水利建设,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冬季风干物燥,各单位消防安全任务繁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吸取最近一些地方和行业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检查督促、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整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加强隐患排查发现、处置解决、整改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整改的长效机制。对梳理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抓紧整改到位,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厅属单位对厅安委办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再对照检查,再严格落实,坚决把隐患治理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