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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00八年吉安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OO八年吉安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8〕229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二OO八年吉安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OO八年吉安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切实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6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杜绝、一减少”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工作步骤

  全市冬季防火期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10日)。各地要按照省、市冬防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分析本地火灾形势以及森林防火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本地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2月28日)。各地要组织公安、安监、林业、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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