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正常缴存单位”标准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贷款收缴业务配比监察
序号
| 监察点描述
| 监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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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业务系统信息计算的可贷额度与实际发放的贷款额度是否一致
| 不一致的,给予预警;经落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给予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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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督办流程
一、红黄牌及预警信息办理流程
对于系统提示的红牌、黄牌及预警类信息,监察室按照金宏网督查事项办理流程及时拟制《办理通知单》,报中心主任、纪检组长阅知,同时报分管领导阅示后,转交相关业务处室限期落实。
二、监察问题办理流程
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办理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完毕,并按照督办流程将问题办理情况通过金宏网反馈监察室,同时将责任部门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需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转交监察室存档备查。如属特殊情况不需纠正的应详细说明原因。
三、情况记录归档流程
监察室对相关业务处室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核对后,通过金宏网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中心主任、纪检组长审阅。预警信息经落实反馈后,如不存在违规问题的,监察人员应可通过系统(一级提报和二级审核)设定权限取消预警提示,如存在违规问题,则应给予黄牌或红牌,并将办理情况及材料归档。监察问题办理结果纳入季度、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