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通知
(冀农法发[2009]1号)
各市农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省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已于2008年11月开始挂牌对外办公。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场受理,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农药和肥料登记初审,农药广告审定,从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种子(含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考核,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前的审定,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批准,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审查,农作物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审核,进出口农作物种子审核,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批准,农民种植转基因植物审批,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批准,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产地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引进及进出口审核,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批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批准,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参观旅游活动的审核、批准,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初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野外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农业植物检疫登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2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送达等工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农业厅行政许可工作的集中办理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今后凡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请到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同时,省农业厅属各业务单位原办理行政许可事宜的窗口即行关闭,不再办理行政许可事宜。畜牧、水产行业的行政审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分别受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