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以及土地出让、招标投标、重点工程建设机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遏止和杜绝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针对诱发腐败的种种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财政管理和投资体制、国有企业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深入推进信用合肥建设。通过深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堵塞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投资发展环境最优的目标。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群众诉求问题解决责任制和投诉督办机制,确保群众的困难和投诉尽快得到解决。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管,强化对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惠民政策和有关民生工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市直机关百名处长评议活动,提高政风行风热线运行质量,促进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改革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努力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着力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六)继续保持严惩腐败的强劲势头,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处和治本功能。要全面贯彻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要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又要继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大力推进科学办案、文明办案、和谐办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牢固树立查出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观念,既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又坚决保护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坚持正确运用党的政策,做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要严惩不贷,对犯有一般错误和在改革发展中出现工作失误的同志要立足于教育和挽救,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进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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