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合发〔2009〕1号 2008年12月27日市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深刻认识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市农村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我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持续增收仍然比较困难,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以新的理念和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2、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县强才能市强”的理念,大力实施“县域突破”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镇化繁荣农村,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努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万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样板区。今后几年是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到2012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农村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