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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6、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社),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支持建立农业投资公司,建立各类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政府对其担保代偿损失和担保费率给予适当补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稳妥地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财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村商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7、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按照“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边远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村路、水、电、气、通讯等项目投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鼓励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

  三、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

  8、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为抓手,以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项目为支撑,大力发展畜牧业、蔬菜园艺业、粮油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主导产业。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加强农业技术创新,逐步提高粮油单产和品质,推动农业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形成特色成块、产业成带、集群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到2012年,每个县至少有两个以上年产值20亿元左右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强龙带动”工程,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有品牌、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引进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按照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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