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类单位和经济组织,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采取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逃生自救。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三合一”场所法定代表人、重点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一要积极构建整治责任体系,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纳入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畴,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施政府目标责任管理,推进消防安全长效监管。二要科学规划产业,工业区、三合一集中区,要加快员工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逐步实现生产与住宿彻底分离。三要建立“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督改机制,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和立销案的有关规定,把区域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一抓到底。四要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部署,实行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加大农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村水改、电改、路改,对连片的可燃建筑进行改造,推广适用、安全的新型建房模式,从根本上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五要引入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杠杆调节和利益导向手段,通过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消防、保险互动协查机制,建立“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保证金制度、消防安全信誉制度等,利用经济担保方式推动隐患整改,或对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建筑内的企业,金融部门采取不予贷款的方式,或在经济、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定一些政策,引导单位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整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防止整治反弹。六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要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三合一”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和员工宿舍,引导家庭作坊式企业向规模化生产转化;对于有条件的,可以发动企业建设外来员工集体宿舍或租用闲置房,将“三合一”场所内的人员转移搬迁,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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