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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2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各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推进我市统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大连市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及中省直有关单位组成(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3766766),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统计工作重大政策及相关措施;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重要统计数据;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责任;商讨并确定全市性统计调查项目,落实统计报表审批、备案制度;统一协调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构建统计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规范全市性及部门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防止“数出多门”;建立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修订和维护机制;协调全市统计普法、执法和统计登记工作;通报对部门统计工作考核情况等。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事先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初审汇总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交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重要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和市政府。
  附件: 大连市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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