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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林厅关于2008年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农林厅关于2008年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苏农办法[2008]12号)


各市农林(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各级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农业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我厅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目前,2008年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已经全面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吸取往年案卷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进行了完善与创新:一是完善了评查方法。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市间交叉互查,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县(市、区),所到县(市、区)抽查不低于5份案卷;要求每个执法机构必须推选出一份案卷报省评查;省厅组织各市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打分评选。二是修订了评分细则。从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卷宗规范等5方面,确定具体详细的扣分标准;对证据种类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有集体讨论记录以及其他创新内容设定了加分。三是开展了分市排序。根据推荐案卷评查得分、市间互查案卷得分情况,结合各执法机构年办案数和推荐优秀案卷数等情况,对各市案卷整体办理水平进行了综合排序。

  从2007年7月31日至2008年8月1日期间,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达1891起,其中市级机构办结案件数251起,有16个县级执法机构年办案数在30起以上,其中如皋市、兴化市、海安县、射阳县等4个县(市)执法机构年办案数在70起以上。总体上看,各地对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推荐的案卷整体质量较往年有明显提高。全省各地共推出备选优秀案卷84份,经过认真评查,有30份案卷评分在90分以上。最后经我厅组织13个省辖市局法规处长或支队长对选送的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共评选出20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见附件)。在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综合排序中,南通市、宿迁市、盐城市、苏州市、扬州市分列前五位。

  二、存在不足

  在对案卷自查、互查及评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机构年办案数量悬殊较大。市级执法机构年办案数多的达50多起,少的仅有7起;县级执法机构年办案数多的达80起以上,少的不到5起。二是部分执法机构对案卷重视程度不够。重查处、轻文书现象仍存在,对案卷质量、装订归档不重视。在案卷自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地方没有认真对待,及时纠正,在选送的案卷中仍有明显问题。三是部分案卷与规范要求还有差距。如:当事人基本情况材料不齐全,个别立案审批表中当事人栏的“个人”和“单位”两个选项同时填写,造成相对人不明确;询问笔录针对性不够强,缺乏实物标签、包装或照片等必要的辅证材料,处罚证据单薄;登记保存物品没有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缺乏法定理由或理由不充分;处罚决定书制作过于简略,缺乏对案情和主要证据的描述,说理不充分;法律适用没有明确到条、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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