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2008年度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1号)精神,经市级产业主管部门按产业分类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余杭区余杭镇等10个镇(乡)为2008年度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
希望被命名的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对状元镇(乡)在市级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基地建设以及贮藏加工、流通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加快培育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产业集群发展。
附件:2008年度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名单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2008年度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