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株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以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1号)精神,努力把政府网站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节约资金,统一平台,市直各部门凡未建立网站或需要改版升级重建的,不再单独建设,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要提供统一政务发布平台,并逐步整合各部门的子网站,建设基于同一平台的政府网站群,实现信息同步和资源共享。
二、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各子网站的建设管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同时,要按照《中国·株洲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附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系统,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要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专辑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市性工作会议、市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重大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可以对外公布的,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直播。株洲日报社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和相关图片,市广播电视局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全市新闻联播的视频信息。
四、努力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模式,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要确保"十一五"末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五、稳步推进互动交流功能。各级各部门要安排本单位负责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积极主动提出访谈计划,做好访谈方案、访谈提纲、背景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要认真办理市长信箱栏目交办的信件,规定在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提出答复意见。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敏感性较强的内容外,信件答复内容要如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通过开展网上调查、建议提案等互动栏目,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