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株发〔2008〕10号 2008年11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
《工作规划》),加快构建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准确把握
《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要认真抓好
《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深入理解
《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准确把握
《工作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把学习
《工作规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通过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贯彻落实
《工作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经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建成比较完善的、具有我市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推进跨越发展、构建和谐株洲”提供有力保证。
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1.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每年要举办新任职或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培训班。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讲一堂廉政党课,做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使廉政党课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重要教学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培训师资,编写教材,保证课时。要把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并形成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进文风和会风。进一步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切实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公务消费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高校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作风,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