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一卡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淄政办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7〕9号),推进我市城市“一卡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城市“一卡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政府公共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城市“一卡通”,可以重组和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流程,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效改善政府对公众的服务效率,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目前我市IC卡大都自成体系,一卡一用,互不相通,不但造成资源浪费,也给市民应用带来不便,如不及时规范,随着发卡用卡的增多,问题会不断积累,甚至影响城市信息化进程。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一卡通”首批试点城市,担负着确定“一卡通”应用系统、技术产品及管理模式,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多领域、跨行业的“一卡多用”和信息资源共享,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合力推动城市“一卡通”工作顺利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主要任务,以系统安全可靠为前提,按照《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支付系统和公众服务网点,建立制度完善、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为突破口,积极整合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城市“一卡通”平台,形成以智能卡为载体、覆盖全市、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服务保障能力和具有国内先进、省内一流水平的“一卡通”服务体系。主要目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