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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11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搞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结合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到2010年,全面建立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准确掌握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继续建设畜牧业、种植业20个污染源监测点,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期监测工作,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持。加快农业节本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生产和施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到2010年,推行生物农药、物理杀虫技术100万亩;平衡配方施肥400万亩。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到2010年,发展无公害农产品6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面积达到400万亩;认证绿色食品30个、面积100万亩;认证有机食品20个、面积50万亩。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生产沼气、气化、固化成型、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和生产有机肥实用技术。加大秸秆禁烧执法监督力度,防止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环境。

  3.加大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全市土壤污染现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的污水灌溉,严禁在蔬菜基地进行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08年底前完成布点、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建立相应的数据存储、查询数据库,编制调查报告,2010年前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管理体系。

  4.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快发展集约生态养殖,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10年,建设完成全市14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把畜禽养殖业发展与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  和动物性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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