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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完善与整合先进制造业集群。
  重点在航空航天、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机电设备及机械基础件、电子电气专用设备、物流设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等领域建设专业孵化、服务与产业化基地,形成滨海新区先进制造业的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引擎。
  (五)发展现代服务业集群。
  建设"国家高技术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面向全市和滨海新区的主导产业,吸引和培育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数字化媒体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向市高新区集聚,建设成为创业投资高地。吸引熟悉国际规则的管理咨询、科技中介等各类服务机构,形成从知识创造到知识资本化的创新服务链。
  四、扶优扶强,培育一流科技企业
  (一)加快孵化体系国际化、专业化发展。
  增强孵化器的专业化服务能力,重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等领域发展专业孵化平台,扩建国家863软件专业孵化器。在滨海高新区内建设高水平国际孵化器和留学生创业园,面向全球吸引创业者。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创建前端的扶持和培育,推进形成"科技孵化+创业投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共性平台+创新网络"的新型孵化机制。
  (二)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快速成长。
  在市高新区建设一批承接孵化毕业企业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到2012年可投入使用的加速器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支持市高新区实施"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满足进入成长期的企业对创新、投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建立高成长企业的快速发展通道,促进企业加速成长。
  (三)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制定并完善企业扶优扶强政策,促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培育若干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和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培育由一大批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五、完善创新环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一)高标准打造滨海高新区基础环境。
  从2008年开始,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滨海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九通一平",建设发达便捷并符合国际标准的基础设施和商务环境,建设高标准的集生态、居住、人文为一体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初步具备国际性科技园区的物理空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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