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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段)施工及行车安全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段)施工及行车安全的通告
(闽政〔2008〕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温福铁路(福建段)、福厦铁路和厦深铁路(福建段),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四纵四横”的沿海客运快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200km/h,并预留时速250 km/h条件,架设在铁路线路上空的接触网带有2.75万伏的高压电。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施工安全和行车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二、严禁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禁止行人在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三、严禁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

  四、严禁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施工和行车安全。

  五、严禁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六、严禁攀爬(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铁塔和铁路机车车辆,或在旁休息,并不得在铁路接触网周围2米内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导电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

  七、严禁在铁路接触网杆塔、拉线周围 20 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八、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水管槽等各类设施的,必须事先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

  九、严禁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各300米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不得触碰接触网,向接触网抛掷、搭挂绳索等任何物品,或在接触网杆塔上架设、安装、悬挂其他设施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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